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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南部县衙档案中的廉政故事
来源:南充市纪委宣传部、南部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5-07-07 10: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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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南部县衙档案目录

 

    在南充市档案馆收藏的清代南部县衙档案中,有一些清代县官廉洁从政方面的档案资料。从顺治四年(1647年)至宣统三年(1911年),在长达两个多世纪的历史上,清代南部县先后有144名知县到任履职。许多县令走马上任之初,都要发布檄文,张贴告示,将自己的从政理念或廉政守则昭告天下。现从卷帙浩繁的《清代南部县衙档案》中遴选两件件陆续作一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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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南部县衙档案展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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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南部县衙档案七房案卷


 

 

朴实低调的章仪庆

 

    章仪庆,1861年出生,浙江省绍兴府会稽县人。光绪三十二年十月,这位从浙江“异地交流”来到四川,且经过“多岗锻炼”、两次加级、十四次记大功的七品县官,正式到南部县担任知县。朴实低调的他,在到任的檄文中,专门对“阖衙书役人等”明确提出要求:“公馆衙署只须洒扫洁净,毋得张灯结彩稍事奢华,应用一切器具照常备置”,为减轻百姓负担,他特别强调:“不准藉端苛派扰累民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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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十月初十南部县知县章仪庆到任檄文


    为贴近基层民众,章仪庆到任后,还以白话文的形式,写了一篇顺口溜《告示》。全文如下:“本县两代宦蜀,早已自矢清勤。地方一切利弊,莫不洞悉情形。兹者调任斯土,合亟揭示官箴。衙门最重关防,首先裁去门丁。请员专司收发,务期弊绝风清。事无轻重巨细,莫不亲自决行。要在一秉大公,使民共见共闻。仆役书差人等,随时约束严明。如敢招摇撞骗,拿办绝不徇情。本县言出法随,其各一体凛遵。”在这篇《告示》中,章仪庆向广大百姓表明:自己的父辈也曾在四川为官,本人虽属“官二代”,但“早已自矢清勤”,具有廉洁从政的“遗传基因”。凭借多年的基层从政经历,对于地方一切利弊,早已心知肚明。他决定率先垂范,从自己做起,事无巨细,亲力亲为,秉持公道,为老百姓多办实事。对于“门难进”的衙门作风,章仪庆深恶痛绝。因此,为提高办事效率,他首先拿县衙开刀,裁去门丁,以减少财政支出。并严格约束身边工作人员,若有拉大旗作虎皮、假冒领导名义招摇撞骗者,拿办绝不徇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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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十月南部县知县章仪庆到任告示

 

 

 

崇尚廉洁的侯昌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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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统元年(1909年)四月十六日南部县知县侯昌镇到任檄文

 

    侯昌镇,原籍湖南大庸(今张家界市)。宣统元年四月,侯昌镇赴南部县任知县。他在就任南部县知县的檄文中,着重强调:“所有应备一切须知册结,只于交界处所投递,书役人等不准越境远迎。”到南部县正式就任之后,侯昌镇也沿袭历任南部县知县的做法,以白话文的形式,写了一篇顺口溜《告示》:“本县莅任各县,关防必先认真。治理悉由已出,概不假手于人。幕友皆延正士,并未携带官亲。所有家人杂役,选派亦极严明。平日督查办事,不准擅出宅门。倘有无知妄作,假官势焰熏蒸;或则招摇撞骗,或则搕诈平民;甚至词讼案件,违规需索钱文。种种不法情事,无论受害何人,准其随时捆送,惩治绝不徇情。绅商士庶人等,其各一体凛遵。”可以看出,侯昌镇也是一个崇尚廉洁的县官。同时,他也是一个责任心强、敢于担当的地方行政首脑。凡是涉及本县治理方面的大事,他从不推诿,找人代劳;“智囊团”和协助办理文案、刑名、钱谷等事务的人员,全部延聘正士,并未携带亲戚六眷。他表示,对于“招摇撞骗”“搕诈平民”“需索钱文”等等“不法情事”,一经发现,“惩治绝不徇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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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统元年(1909年)四月二十日南部县知县侯昌镇到任告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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