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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充康源水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康源水务        发布时间:2017-12-08 11:44:37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6年11月30日至2017年1月22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康源水务集团公司进行了巡察。2017年8月15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集团公司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落实党的建设弱化,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一)关于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突出党委主体地位。将党的组织建设以专门章节纳入公司章程,明确了公司重大经营管理事项、“三重一大”事项需经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后,再由董事会决策,行政办公会议组织实施。自2017年1月起,公司严格执行党委会、董事会、行政办公会独立运转机制,规范党委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和办事程序,坚决杜绝了以党政工联席会议代替党委会研究属于党委职责的重要问题。同时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列入党委会固定议题,每月至少研究一次。2017年1月至今已召开7次党委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8项。

 

  2.提升党建主责意识。一是研究制定党建工作要点和党建责任清单,明晰党建工作目标任务;健全班子成员党建工作片区责任制,建立班子成员党建工作联系组6个,实现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和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指导同检查;二是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落实“签字背书”制度,与各基层党支部签订《党建目标管理责任书》,压紧压实党建工作目标责任;规范基层党支部季度考核制度,将考核结果与年度评优挂钩,督促各基层党支部切实履行党建职责,确保各项党建工作任务落地见效。三是完善党建考评机制,增强党建考核权重,要求做到述职述党建、评议评党建、考核考党建,进一步整合了党建工作资源,提升了党建工作的整体水平。四是完善《领导班子述职述廉制度》。切实贯彻党委领导班子、党委领导班子成员个人和党委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3项要求,明确每位班子成员每年均要认真撰写述职述廉报告。2013年至2016年,以口头汇报和书面述职两种形式,领导班子述职述廉4次,班子成员述职述廉26人次,2013年至2015年领导班子任期述职述廉1次,6名班子成员分别做了书面任期述职述廉。

 

  3.强化干部队伍治理。一是干部考核实行动态化。制定《中层管理人员轮岗交流实施方案》,明确规定中层正职在同一岗位连续任职不得超过5年,并已于2017年1月完成了全部任期届满干部的轮岗交流工作。二是开展行风专项整治活动。重点针对行业重点、关键岗位和窗口部门,紧盯“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慵懒散浮拖”等现象,着力排查干部职工在工作作风、劳动纪律、办事效率、服务态度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查处出的现象和人员从严从重处理。三是严格执行中层干部民主测评程序,每年两次,增强党建工作考核权重,从德、能、勤、绩、廉5个方面进行综合评定。对考核为基本称职且连续两年排名末位者和年终两次考核不称职者,予以免职处理。四是出台《企业劳动管理办法(草案)》和《员工绩效管理办法》,从员工的招聘录用、技能培训、劳动纪律等方面进行制度约束,从个人绩效、素质能力和专业知识技能三个维度对员工开展考评,做到了与员工绩效工资挂钩。五是强化纪律约束,在队伍管理上决不护短。对干部职工在工作作风、组织纪律、“四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坚决予以查处。巡察整改以来,先后对工作落实不力、责任心不强、规矩意识不够的3名中层管理人员、6名职工给予了行政免职、警告、约谈、检讨和绩效考核等处分,并在公司范围内予以通报。

 

  (二)关于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责任缺失的问题。一是夯实制度基础,筑牢廉政防线。为全面有效掌控集团公司廉政大局面,公司纪委组织公司全体党员、班组长以上人员签订了《廉洁从业十项承诺书》,出台了《廉洁从业十项承诺》和《正风肃纪实施方案》,并结合新形势下的党风廉政建设要求,完成了对《行政效能责任追究制》《工程建设领域监督检查办公(暂行)》的修订,加强对企业内部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重点环节廉政风险点的监控,以刚性制度筑起反腐倡廉的铜墙铁臂。二是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和企业员工“靠山吃山”、经营关联业务谋利的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制定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坚决查处“靠山吃山”违纪违法问题。通过开展专项清理核查工作,下深水,出重拳,对不符合规定的人和事坚决予以叫停和清除,并分别对当事人进行了廉政约谈。

 

  (三)关于党章党规意识不强的问题

 

  1.强化建章立制。及时修订完善《党的组织生活管理规定》《党委政治学习制度》《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三会一课”制度》等制度,要求领导班子成员按照“三会一课”制度要求,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上党课,参加所在支部组织召开的党员大会和党小组会,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

 

  2.认真履行党委议事规则。规范党委议事程序,召开党委会做到了会前有议题,会议有记录,会后有纪要。要求每月至少召开1次党委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问题。完善了《“三重一大”事项民主决策实施细则》,将13类重大事项决策、5类重要干部任免、7类重大项目安排、5类大额资金使用事项全部纳入党委集体决策范围,对事项酝酿、决策、执行阶段提出了具体原则和要求。同时,明确二级子公司内部的“三重一大”事项,涉及全局性的,必须报公司党委研究决定后再实施。截止2017年10月15日,公司党委共召开党委会31次,梳理党建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问题和公司重大事项100余件。

 

  3.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在各支部的党员活动室、党建阵地以制度上墙的形式开展宣贯,把各基层党支部“三会一课”开展情况纳入基层党支部季度考核,加大考核比重,强化考核结果运用,确保“三会一课”质量。对“三会一课”不正常、组织生活散漫、开展效果不好的党支部,采取及时通报和对支部书记进行谈话等措施,促进组织生活制度化、规范化。

 

  二、落实工程建设、物资采购和内部管理存在廉洁风险方面

 

  (一)关于大宗物资和服务采购交易过程过分集中的问题

 

  1.专项清查,立行立改。对2名内部职工开办企业在公司开展的科技服务等项目进行了梳理核实,对已完成履约的双方厘清相关的债权债务,不存在合同纠纷;对正在履约中的项目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合同终止补充协议,不存在合同纠纷及经济往来。

 

  2.对近年来大宗物资采购情况进行调查摸底,确认无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发生。经调查核实,四川双清螺旋钢管有限公司、成都品冠管业有限公司、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为我公司公开招标的供水设备物资采购及安装项目不同标段的中标单位。招标过程及招标方式合法有效,项目严格按法定程序组织公开招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中标单位并依法签订合同。由于按预估总金额进行招标采购,标的金额较大(均超过千万),各标段的中标单位的履约期限均为两年,属于长期阶段性供货服务。履约期满后,在新一轮供水物资采购未完成招标工作前,经主管部门通知按原有中标价格进行陆续供货,故实际供货期限长于合同约定期限。目前,公司正进行新一轮供水设备物资采购招标工作,结合巡察反馈意见,对招标思路及方式进行调整,根据主管部门批示的方式进行招标,改变以往约定招标采购总金额的方式,只对常用的物资材料进行单价招标采购,按实际需求量进行供货,避免各供应商集中大额采购。

 

  3.建章立制,实施制度管控。结合新形势下的新要求以及《南充市属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中关于“物资采购及购买服务”的规定,制订《物资采购和供应管理办法》。重点针对大宗物资采购和购买服务的程序、方式和要求进行规范,加强制度监管,并强调今后凡大宗物资采购项目,必经相关部门提供清单及技术资料作为支撑,再报公司党委会研究,董事会形成决议,最后按照程序书面报请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实施。

 

  4.把控招标控制限价的价格关。对公开招标的物资,在国资委咨询库内选择2家造价单位(以前为1家)进行控制价的编制和审核,同步编制核对力求准确性,以“一编一审”的方式确保控制价的准确性。2017-2018年度供水物资设备采购项目就按照此项整改举措进行启动且取得阶段性成效。

 

  5.建立完善合格供方考核评价机制。按照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要求,在物资供应部建立“合格供方名录”,定期组织对履约期内中标单位的材料质量、信誉、履约能力等方面进行评价审查,对不合格供方及时予以退出。

 

  (二)关于二次供水管理机制不完善,容易形成价格联盟和垄断格局的问题

 

  1.理顺二次供水管理机制。在《南充市城市二次供水管理办法》基础上,规范拟定《二次供水公司管理制度》,涵盖了二次供水定义、招标程序、项目分派、交货检查、竣工验收、售后质保、泵房建设等七个方面的内容,进一步规范和明确了二次供水项目建设的原则和操作流程。

 

  2.增加控制环节确保价格合理。由于二次供水公司必须负责二次供水设备的终身维护保养及更新换代,为保证二次供水设备的质量和安全,确保高层居民的正常用水,公司在2015年公开招标二次供水设备供应商时,要求关键设备如水泵、电机、电器元件必须使用国外一线品牌,过水设施要求全密闭全不锈钢材质的成套设备,避免开发商只注重价格而不注重产品质量和性能。因此,由我司负责的二次供水成套设备在价格上比开发商选择的国产组装品牌有一定差异。为保证价格合理,公司进一步明确了二次供水设备供货商的选择机制和价格形成机制。《二次供水公司管理制度》的项目分派中对于每个项目供货商提交的报价方案书先经二次供水公司初审,再由招投标合同部组织市场询价,确认该项目的控制价后再报与业主,由业主与不同品牌的供货商进行谈判,最后确认该项目的最终品牌及价格,以确保每个项目报价的科学合理。

 

  3.调查核实,积极整改。针对巡察反映出的高坪江村坝廉租房、康路小区、锦鸿山庄三家楼盘的二次供水设备由南京宁水公司、四川玉树公司两家设备厂家提供,但青岛三利公司却成为高坪江村坝廉租房小区的最终供应商的情况,公司组织专人调查核实,并形成详细整改报告报公司纪委。经核实,各楼盘二次供水设备供货商均为主自行选择。公司将根据业主实际需求、楼盘规模和市场定位提出合理化建议,供业主参考和选择,避免业主选择的随意性。同时为认真落实巡察反馈意见,公司立行立改,对巡察反馈意见后实施的安装项目,严格按照整改精神组织落实,合理控制价格,择优选用,确保二次供水市场的正常有序运行。

 

  (三)关于投资决策论证不充分的问题

 

  1.认真剖析投资决策风险。自巡察反馈意见以来,公司党委领导班子端正态度,统一认识,深入分析和研究公司重大投资决策事项情况,组织相关部门对以往的投资决策事项进行梳理核实,对未充分进行论证的投资决策事项积极整改落实。对“入股四川聚成市政工程设计有限公司10万元”“投资重组中天房地产公司1174.27万元”“借给中天房地产公司6000万”的决策情况进行分门别类的研究处置,采取了回收入股金、加强协调配合,强力推进项目进度等措施。

 

  2.以制度筑牢投资决策基础。公司深刻吸取以往投资论证不充分的教训,结合经营发展实际,制订出台《投资管理办法》,以制度完善投资决策条件,强化重大投资风险管控。并结合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和《“三重一大”事项民主决策制度》,针对企业在投资、入股、重组等方面的重大决策,明确先经党委会研究后再由董事会讨论决策,行政办公会按照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的决策程序。

 

  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财经纪律方面

 

  (一)关于四风问题较为突出的问题

 

  1.开展专项整治,彻查公务接待不规范问题。公司党委充分认识到在2014年以前执行“八项规定”不严,“四风”问题明显存在,有违背中央、省、市关于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的现象发生。按照2013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2014年7月15日中共南充市委办公室和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联合印发的《南充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南委办〔2014〕13号)的文件精神,公司决定对2014年1月起仍在公务接待中报销歌城、洗脚城、土特产的票据进行清退。共清退5人次,清退金额3430元。

 

  2.强调制度管控,落实公务接待管理规范。一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结合省、市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及时制定出台了《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从范围、程序、审核、标准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要求,规范了公司公务接待行为。二是从会计核算,财务报销程序上进行详细规范,进一步完善《财务支付签字程序与签字权限的规定》,结合新形势下的财经制度和内控需求,修订了其中与现行政策不相适应的部分,严把财务审核签字关口。三是建立公务接待费监督问责制度,对公务接待费超标、超标准接待等行为进行问责。四是进一步推进财务预算管理,预算安排要科学合理,切合实际,各部门严格执行财务预算,增强预算的约束性。

 

  3.加强管理,规范发放津补贴。一是2012年至2013年期间,集团公司为职工发放了春节、五一等节日费,共6笔726人次,共89万元。节日费的发放坚持以在企业年度工资总额内为原则,发放范围为集团公司所有在册职工,发放标准按人均额发放。集团公司所有子公司职工均在其所在子公司领取,无重复领取的现象。二是2012年至2014年期间,集团公司按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四川省文明单位建设与管理办法》(川委办〔1995〕15号)之规定,以2012年上年度末在岗职工人数为基准,按人均额先后发放文明单位巩固奖4笔,515人次,共计150余万元,奖金总额由市国资委核定在当年工资总额内。自2014年起,集团公司(含子公司)未再发放任何节日费。三是自2013年起,公司党委加强了对文明创建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建立起文明创建工作的激励机制,制订出台了《南充康源水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印发<各类创建活动奖金发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康源〔2013〕49号),对奖金的发放范围与标准进行了严格规定,并遵照执行。四是继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建立完善定期检查机制,防止在实际操作中“隐身”和“变种”。公司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各级对津补贴发放的管理规定,绝不违规发放钱财物,职工工资总额严格按市国资委核定的工资总额执行,职工各项工资发放标准严格按照经职代会审议通过的《薪酬管理办法》执行。

 

  (二)关于财务管理比较混乱的问题

 

  1.彻底清查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管理制度的情况,立行立改。对存在白条列支现象,已于2015年7月作会计差错调整处理(详见2015年7月45号会计凭证);对存在虚假票报销现象,已于2017年9月责令当事人全额退回;对个别会务费和培训费报销手续不完备现象,组织专人对已经发生的缺少报帐资料和依据的进行完善和补充,同时结合“八项规定”和上级部门工作要求,制订和完善《会务费管理规定》《差旅和培训费管理办法》,并在今后的工作中坚决按照规定执行;对“2015年在培训费中列支协会费8000元”,实际列支在营业外支出科目(详见2015年1月20号凭证,当天有两笔8000元的不同项目,一笔为培训费、一笔为营业外支出);对“2016年在一笔培训费中的城市间交通费中报销某酒店餐饮票2496元”属实,系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国有企业纪检监察业务培训,学员上课统一由酒店包车,该餐饮票是由酒店开的垫支交通费;对“2016年在一次培训费中列支某酒店会议费1.2万元”属实,该次培训为厂家组织的西门子电磁水表技术培训,集团公司参训人员共计12人,由于厂家是租借酒店场地开展技术培训,无法开具培训费发票,故开具了会议费发票。

 

  2.重申财经管理制度,加大会计核算人员业务技术的培训力度,提高会计核算技能水平,降低会计核算差错。

 

  3.在财务岗位开展一次《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专项练兵活动,旨在通过制度再学习、专业再提升来达到无差错工作效果。

 

  4.注重对财务人员的法制观念教育,增强执行《会计法》的自觉性,强调会计监督职能,要求所有财务人员要把好企业所有经济活动的财务审核关口,坚决抵制各种违法违纪行为。

 

  四、落实选人用人干部管理方面

 

  1.落实专人对公司现任中层管理人员的档案和任用程序进行重新核实调查,确认公司在2011年中层管理人员聘任过程中,存在竞聘资料不齐备、建档不全面的现象。经查,该同志系集团公司于2010年引进的基建工程专业人才,参于了2011年中层管理人员公开竞聘,因当时工作人员的工作疏忽,导致该同志参与竞聘演讲的部分资料建档不齐全,反映程序不详实。

 

  2.及时规范干部选任流程。严格执行《集团公司中层干部选拔及管理办法》,规范“动议、测评、考察、决定、任命”的选任工作程序,坚决杜绝不按程序选拔任用干部。严格执行党委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议事原则、程序和表决办法,严格落实任前公示、任职谈话、任职试用期制度,加强对选用过程的动态监督。严格规范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编制现任中层干部花名册,核实干部任职经历,清理任职文件,将文件资料按年度进行分类归档,装订成册。严格执行干部选任工作纪律,坚持在每一次民主推荐会或竞争性选拔动员会上,反复强调干部选拔任用的相关纪律,坚决杜绝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公司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17-2320932;电子信箱:11013376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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